综合监督科

负责普法宣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检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区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