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督查巡查迎检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平安鼎”创建与考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街道、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区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街道、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配合工矿商贸领域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配合相关领域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负责全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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