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科

负责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和城市集中供热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措施;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工作;负责燃气、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街道燃气、集中供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