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基建管理科

       参与研究制定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配置、租赁和使用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土地、办公用房权属的界定登记、清查核查及档案信息化工作;承担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前置审查;负责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承办基建工程的资金申报、管理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机关事务保障工程项目、维保维修的论证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合同审核、施工质量监管、验收等事务性工作。落实区级机关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区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及危旧住房改建项目相关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