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研究拟订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和控烟工作;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区级住宅小区相关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综合治理、消防管理、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人员、车辆出入及车位的规范性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门前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集体户籍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和处理发生在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