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日常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级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机要通信、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级部门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承担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关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及报废处置的相关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及街道有关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务系统的干部岗位培训。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