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2.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负责投资项目的融资、核算和考核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3.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4.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5.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6.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负责人: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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