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总公司是临潼区政府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主管部门:
(一)、面向国内外市场,发展商品流通产业,组织开展规模经营,批量业务和开发性经营。
(二)、按《企业法》、《条例》规定,对直属企业进行管理。
(三)、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商品的供应任务。
(四)、制定和实施总公司系统的长远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技改项目和财务预决算。
(五)、受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对总公司和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收益,并承担奖罚责任。
(六)、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决定直属企业经理(厂长)的任免(聘请、解聘)和奖罚。
(七)、确定直属企业的经营目标、计划任务,并做好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平衡工作。
(八)、对外建立经济联系,实行经济联合,鉴定相关合同。
(九)、制定系统内商业有关制度、意见、办法、决定、改革方案,并按照一定程序组织实施。
(十)、做好对直属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十一)、对直属企业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安全、卫生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对直属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指导。
办公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2号盐业公司4号楼1单元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编:710069
办公电话:029- 83421611
传真:029-834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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