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关于2009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目标责任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区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区实现了“零火点”目标。秸秆综合利用面积62.84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按照《西安市临潼区200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全区23个乡镇、街办和包抓的区级部门进行通令嘉奖,并以乡镇、街办为单位,按夏收面积大小分等次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一、对夏收面积在3万亩以上的代王街办、斜口街办、相桥街办、零口街办、栎阳街办、新市街办、交口镇、油槐镇、何寨镇各奖励3万元。
二、对夏收面积在2—3万亩的雨金街办、徐杨街办、马额街办、新丰街办、任留乡、北田镇各奖励2.5万元。
三、对夏收面积在2万亩以下及山区的秦陵街办、骊山街办、西泉街办、行者街办、铁炉乡、土桥乡、小金乡、穆寨乡各奖励2万元。
希望以上受到奖励的乡镇、街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各乡镇、街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