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工作,指导各街办、乡镇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市场秩序。
4、管理区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有关地方性建章立制草案的起草,负责有关地方性建章立制的法律咨询工作。
7、司法行政方面地方建章立制的起草、修改、行文、监督检查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应诉、申诉等工作。
8、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工作。
9、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组织两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
2、启动“七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开展两次大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4、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建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5、公证处、律师所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法律服务;
6、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法律援助能力,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0件;
7、完成四城联创及爱卫工作任务;
8、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程序速裁工作;
9、完善“无缝衔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机制;
10、完善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服务措施,继续推行“假释一体化”工作,积极落实社区矫正人员GPS定位管理。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人员情况: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处级建制,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机关25名,司法所编制59人,2017年实有人数68名(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23名、司法所45名);退休人数16名。
2、资产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675927.15元。
3、单位性质:按区财政供给关系,局本级及派出单位性质均为法律服务机关。
4、经营管理方式:局本级及派出单位经营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2017年预算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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