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4年粮食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为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充分发挥各级粮食生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粮食单产提升任务,集成推广优质高产高效、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高效技术,示范带动粮食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24年粮食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业服务组织(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家庭农场)。该组织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稳定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项目所必要的生产设备(耕、种、防、收等农机具);

4.具有一定数量且相对稳定的多年从事粮食生产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勇于担当、值得农民信赖不少于2名的职业农民或农业技术人员;

5.具有1000亩以上粮食生产服务核心基地(有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或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的服务基地),其中主体或主要负责人承包(流转)的集中连片土地面积不少于150亩;主要实施区域在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集中连片、土地平整、灌溉条件优越,交通便利。

6.申报主体粮食生产水平较高,在当地群众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能承办粮食生产观摩、展示、技术培训活动;

7.能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有能力完成粮食生产相关试验、示范工作。

8.具有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且社会评价优秀的主体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向所在辖区村、街办提出申请,由街办初审后报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粮食生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资料和现场进行评审,择优选定,并报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公示,确定为2024年粮食生产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临潼区2024年粮食生产类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4.申报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主体银行开户证明;

6.申报主体技术人员情况(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或职业农民证书);

7.申报主体自有农机设备(耕、种、防、收)清单、照片及自有证明复印件;

8.申报主体流转农户土地合同、农户名册(附件2);

9.申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托管合同、农户名册(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8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丹

联系电话:029-83886540/13720625517

联系地址:临潼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银桥大道紫霞小区院内)


附件:

1.临潼区2024年实施的粮食类项目申报表.docx

2.流转农户土地名册.docx

3.托管农户土地名册.docx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