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 关于《西安市临潼区防控野猪危害试点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的通知》(林护发〔2021〕 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1〕 54号)《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关于对防控野猪综合试点工作指导方案有关意见的函》(护动函 〔2021〕 106 号)《陕西省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指导方案》(陕林护发〔2021〕116号),西安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转发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护田狩猎计划的通知的函》

二、试点目标

选择受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严重、活动频繁的街办、村组组织集中捕猎,其他街办自行组织开展诱捕、驱赶狩猎。通过试点,形成捕猎经验,不断改进捕猎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生态平衡,探索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的有效机制和方法,减少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主要内容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3部分,每一项任务明确了组织分工。

(一)探索开展护田狩猎。

1. 严格制度规范。捕猎时间严格限定在我省禁猎期和禁猎区外进行。由区林业局负责办理陕西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凭陕西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进行捕猎。

2. 制定猎捕调控计划野猪种群调控数量,按照1只/平方公里的控制标准,并落实猎捕区域及地点。猎捕调控计划由区林业局制定,经区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3.组建猎捕专业队伍。临潼区组建野猪等野生动物猎捕专业队伍和半专业队伍。猎捕队伍根据需要可设置射击手、观察手、安全警戒员、向导员、卫生员、心理咨询员等。

4. 猎捕专业队伍人员培训。需进行政治思想和法制教育及业务岗位技能培训。

5. 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包括枪弹、金属笼、围栏、猎捕技能模拟训练设施、钢叉、盾牌等驱赶和必要的个人防卫器械以及GPS、卫星电话、对讲机、夜视镜、医疗急救箱等通讯及医用器材。

6. 开展护田狩猎。对于野猪等野生动物成群集中危害严重的时期、成群集中出没的村组,由公安分局组织专业狩猎队伍开展集中狩猎。对于野猪等野生动物阶段性少量出没的时期,村组由区人武部组织基层民兵,主要采取驱赶、诱捕方式狩猎。

7. 做好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猎捕活动安全进行。给专业猎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做好猎捕区域周边群众的安全宣传。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8. 处置猎获物。猎获物采用统一标识(耳标、喷号)识别,登记造册并留存影像资料。由区林业局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街道对猎获物采取无害化方式处置或非食用性利用,采取非食用性利用必须前置检疫程序。

(二)实施主动预防控制

一是开展野猪预防控制宣传教育。二是实施综合预防控制措施。三是调整种植种类和结构。

(三)建立完善补偿机制

探索制定区级补偿办法,为野猪等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提供机制保障。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