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潼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发展“1+8”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临潼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发展“1+8”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2024〕年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临潼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发展“1+8”三年行动方案.pdf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