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6〕136号 关于印发临潼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临潼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临潼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西北中心综合督查反馈意见及全区整改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布局,促进工业园区绿色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以治污减排为核心,大力开展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美丽临潼建设。

二、整改范围及目标

(一)整改范围

西安渭北工业区临潼现代工业组团、旅游商贸开发区、代新工业园、新丰工业园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环保部环境综合督查提出的整改任务,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和着力解决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水平。对已经完成任务的园区要进行回头看,加强后续督导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反馈问题具备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园区,要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并在2016年12月30日前整改到位;对短期内整改到位确有难度的园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步实施,分层推进,并在2017年4月底前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力争2018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全部达标达效。

三、整改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积极推动园区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在审核批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包括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入园企业项目时,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发挥总体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确立规划和环评工作在促进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城市总体布局中的主导地位。尚未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业园区,要在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环保分局组织一次核查验收,并对入园企业和园区内在建项目进行一次环保专项检查,督促工业园区和园区内企业落实环保有关要求,推动园区绿色健康发展。(责任单位:新丰街办、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环保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经贸局)

(二)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保达标达效。全区工业园区要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并及时投入运营,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确保园区污水达到排放标准。尚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要在2017年4月底前启动建设,对逾期未建和排放不达标的工业园区,一律暂停园区内污染源企业生产运营,待符合环保要求和排放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任单位:新丰街办、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环保分局、水务局、经贸局)

(三)突出园区产业特色,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全区工业园区要坚持“转型升级、绿色持续”的发展理念,遵循产业集聚集群、区域整体联动、突出园区特点的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条件,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推行入园项目备案引导机制,对2016年底以后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做好选资招商和企业项目落地工作。项目备案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和政策资源,加大产业布局的调控引导力度,同时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推进园区产业专业化、集群化发展,提升园区环保设施集约化、高效化水平。(责任单位:新丰街办、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发改委、经贸局)

(四)严格落实清洁生产,推动园区绿色发展。各工业园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强化对传统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的绿色升级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各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减少资源能源投入、降低产品物耗、能耗和废弃物排放量。(责任单位:新丰街办、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发改委、环保分局、经贸局)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园区环境安全。坚持环保违法零容忍,坚决打击环保违法行为,切实增强环保执法震慑力度。环保分局对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管要求,建立环境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实施有奖举报。各工业园区要积极配合环保分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工业园区环境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金融机构对环境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信贷政策。(责任单位:新丰街办、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环保分局、金融办)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临潼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经贸局局长邢皓担任,副组长由环保分局局长辛宏威、区水务局局长张宏伟担任,各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领导小组定期检查落实全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实施跟踪督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工业园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定期现场督办,定期过问进展,定期协调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整改问题。对整改及时到位,污染治理成效突出的工业园区,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扶持;对整改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整改过程中依然违法排污的企业,严格依法执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三)健全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区考核办要将各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人、逐项列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附件:1. 西安市临潼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2. 西安市临潼区工业园区基本情况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