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7〕69号 关于对临潼区相桥敬老院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区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类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决定,对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临潼区相桥敬老院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临潼区相桥敬老院须在2017年10月13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并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复查验收合格。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区政府将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法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与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公安分局及消防大队负责依法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

三、相桥街道办事处与临潼区相桥敬老院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督促隐患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区安监局会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

四、公安分局及公安消防大队分别负责依法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尽快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中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单位及其所在街办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表 附件1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