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95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法制发〔2017〕20号),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7年8月31日前制发且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要求
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分别形成“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清单。
三、组织实施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部门对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 各部门对本次清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门人员,按照清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2. 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时,应结合附件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与市上对口部门进行对接,并于9月14日前将清理结果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含电子文档)一并报区政府办法制科。
3. 此次清理要确保全方位、全覆盖,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清理结果全报告、无清理结果零报告。
4. 各部门要以此次清理为基础,全面规范存量,及时准确更新变量。以后每年1月份,向区政府法制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
联系电话:83813880,传真:83813415
电子邮箱:83812058@163.com
附件:1. 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统计表 附件1
2. 区政府(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