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水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市水发〔2014〕328号)、西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市水管函〔2018〕1号)以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要求,截止2020年,所有区县级机关必须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50%以上的区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按照临潼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10月底前,80%区直机关单位以及20%区属事业单位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并申报市级节水型单位。
到2019年10月底前,全部驻外区直机关单位以及50%直属事业单位必须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到2020年10月底前,全面摸排,查漏补缺,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二、具体要求
所涉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完善节水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节水管理,做好节水器具、设备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工作,完成单位水平衡测试等工作,提高单位节水工作水平。
(一)高度重视。市水务局将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区县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体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体系,区政府也将此项工作列为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年终将进行考核。因此,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事关各级公共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任务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期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工作。
(二)完善节水管理制度。要完善机关内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相关领导职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
(三)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重点加强食堂、浴室等重点耗水部位的用水监控。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同时,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四)加快推广使用节水器具、设备和节水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坚决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加快实施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空调设备冷却系统、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等的节水改造。
(五)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2015年1月份以后没有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必须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8月底前完成水平衡测试及验收工作。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各创建单位要确定一名专项工作负责人,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区水务局,同时对照西安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方案中的《西安市节水型公共机构考该标准》完善相关工作,进行自评,填写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请表和评分表,于9月底前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按统一格式要求编制节水型公共机构申报材料向区水务局提出申报。区政府办、水务局、区节水办按照《西安市节水型公共机构考该标准》于10月份组织对各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对通过验收的节水型单位报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水办备案。同时选取3-5家单位参加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通过市级验收的节水型单位予以授牌,并报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局,省节水办备案。确保12月10日全市考核前完成所有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
联系人: 区水务局 杨东娥 13772493284
附件:1.西安市临潼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西安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申请表 附件2
3.西安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评分表 附件3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