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8〕15号 关于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包抓督导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建立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包抓督导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分组

区政府成立18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由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一对一”包抓督导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经常性工作,常年包抓督导分工街办、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分组见附件)。各督导组组长单位应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担任组长的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房小贾,联系电话:83828589)。

二、督导任务

督导组主要工作任务是:督促检查街办、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各行业部门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情况;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及履职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城市重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摸排建档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安全隐患限期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时间保障。各督导组对分工包抓督导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年综合督导检查责任,督导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具体时间除全区另有统一要求外,一般由各督导组自行安排。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责任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参加,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督导工作。被督导街道、园区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督导检查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

(三)突出督导重点。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要按照督导任务要求,结合不同季节、不同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规律,以及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保障要求,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原则,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城市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增强督导实效。各督导组务必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做到督导不走过场,发现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通报街道、园区,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要求,跟进督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自2018年3月起,各督导组每月25日前向区安委办报告一次督导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汇总后报告区政府。(联系人:房小贾,联系电话:83828589,邮箱: ltqajj@126.com)


附件:区政府安全生产督导组包抓督导分组安排  附件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