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8〕96号 关于创建陕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教发201712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全面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现就我区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以创建陕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区的社区教育网络,逐步建立完善各街办、相关部门相互衔接、相互融通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社区化开放式教育网络。最大可能地发挥社区教育的功能作用,使终身学习的社区教育理念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成员的教育需求。到2018年底,建成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区创建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街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吴杰同志兼任。

三、创建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810月)

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布置任务。各街办、相关部门根据《临潼区社区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健全完善阶段(201811月上旬)

各街办,有关部门按照《临潼区社区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陕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筹措社区教育经费,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教育培训。201812月底前,在西安广播电视大学临潼分校正式挂牌成立临潼区社区教育学院。各街办也要按要求成立相应数量的社区学校及社区教学点,并按要求建立一个社区教育示范点。

各街办、相关部门要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派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将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计划、总结、图片资料搜集完整。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阶段(201811月下旬)

各街办、有关部门要对照《陕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检,对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区教育局牵头,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我区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工作稳妥推进。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812月)

各街办、相关部门要营造良好的社区教育氛围,对相关社区教育项目和阵地进行建设,教育部门准备好汇报材料,拟定检查路线及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要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随时接受检查组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是推进我区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社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服务民生能力的重要举措。各街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日臻完善。

2. 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街办、相关部门要尽快成立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组织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和创建目标,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各街办、相关部门于20181026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社区教育工作联系员报送区教育局职教科,并请联络员加入临潼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工作交流群(QQ群号:691553525)。

 

附件:陕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docx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