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全面贯彻《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陕发〔2018〕28号)精神,巩固和拓展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快推进保护区范围内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有效保护生态安全,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9〕8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夯实责任、齐抓共管,聚焦突出问题,严惩违法行为,加大保护力度,加强督查检查,切实保护好我区保护区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针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指出我区的具体问题,夯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督导检查,有序推进整改,确保2019年6月底前,违建专项整治后续工作全面完成,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到位;宗教场所、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三、工作举措
(一)制定工作方案。对要求进一步整治的问题,涉及街办结合当前开展的有关整治工作,明确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分管领导、责任人。对已完成整治的问题,完善工作资料,及时按程序进行销号。
(二)建立工作台账。对照工作台账认真进行梳理,涉及街办要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报区秦岭保护局备案,并抄送区级相关部门。
(三)依法分类整治。涉及街办要全面统筹,对已列入有关整治工作的问题,按原计划组织实施整治;对新的问题按照专项工作方案,依法认真组织实施整治。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秦岭保护局,国土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每月分类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并对涉及街办整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沿山八街办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检查机制。
(五)严格销号制度。建立严格的整治工作流程,对完成整改的问题,由涉及街办向区秦岭保护局申请验收销号,区秦岭保护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现场查验后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后向市级部门呈报销号报告。验收工作要坚持标准,验收结论经相关会议审定通过后,予以销号;对没有通过验收销号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六)完善档案资料。对确认销号的问题,由涉及街办对整治过程的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任务分工
坚持属地负责和部门指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保护范围8个街办为实施整治工作的主体,相关区级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整治。
沿山八街办: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区秦岭保护局:负责制定《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建立《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牵头组织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督查检查;负责信息报送。
国土分局:负责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土地收回工作;指导“拉网式”排查涉及本单位问题、土地上乱搭乱建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督查检查。
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指导乱排乱放问题整治工作;指导村庄、“农家乐”乱排乱放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督查检查。
区住建局:指导房屋乱搭乱建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督查检查。
区档案馆:负责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档案整理归类;指导相关部门建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秦岭违建教训,将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列入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街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督,参照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模式,加强工作力量,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严格整治标准。对标《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逐条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不留尾巴、彻底整治。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