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做好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根据《西安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域治水碧水兴城2021年重点任务、重要指标及其责任分工〉的通知》(市水发〔2021〕43号)、《西安市临潼区全域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治水碧水兴城2021年重点任务、重要指标及其责任分工〉的通知》(临全域治水办发〔2021〕0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节水办制定了《西安市临潼区节水型社会建设2021年考核指标任务分工》,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西安市临潼区节水型社会建设2021年考核指标任务分工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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