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1〕58号 关于公布临潼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落实我区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全区文物安全,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文物督发〔2020〕39号)规定和《关于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33号)要求,现将我区贯彻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情况予以公示。

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责任到人和末端守护,着力解决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全面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切实提升全区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工作水平。


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情况汇总表:

附件.docx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