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1〕121号 关于开展2021年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创建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00号)精神,确保我区2021年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成功,全面完成市考指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区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11月10日—11月16日。

二、督查内容

重点对4所社区教育学校、115个社区教学点(含示范点)的“15分钟教育圈”推进情况及2021年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

(一)专题汇报。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学点(含示范点)就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作专题汇报。

(二)实地查看。督导组以实地查看为主,现场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三)专题通报。各督查组形成督查工作情况汇报,区社区教育学院办公室收集汇总后形成督查报告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并向各街办通报。

四、督查安排

1.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刘有权 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瑜 区财政局行政财务科科长

成 员:李红梅(区教育局)、徐刚(区人社局)、李慧双(区教育局)。

督查街办:马额街办、铁炉街办、小金街办、穆寨街办、仁宗街办。

(联络人:李红梅 电话:13992867293)

2. 第二督查组

组 长:李 谊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开放大学临潼分校校长

副组长:王小军 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阿曼(区教育局)、王欢欢(区教育局)、张燎(区妇联)。

督查街办:秦陵街办、新丰街办、代王街办、零口街办、何寨街办。

(联络人:张阿曼 电话:13152072157)

3.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吴 杰 区政府总督学

副组长:田卫东 区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科科长

成 员:蔺烨(区教育局)、孙梦(区文旅局)、庞昕雨(区教育局)。

督查街办:栎阳街办、任留街办、徐杨街办、新市街办。

(联络人:蔺烨 电话:13991831566)

4. 第四督查组

组 长:文 萍 区科协副主席

副组长:杨海燕 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和物流业科科长

成 员:魏晓燕(区教育局)、李琦(区科工商务局)、刘川(区教育局)。

督查街办:骊山街办、斜口街办、北田街办、西泉街办、行者街办。

(联络人:魏晓燕 电话:13468834683)

5. 第五督查组

组 长:孙 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副组长:张雅楠区委组织部考核科科长

成 员:狄联起(区教育局)、周洁(区市场监管局)、范丹鑫(区教育局)。

督查街办:相桥街办、油槐街办、交口街办、雨金街办。

(联络人:狄联起 电话:15353712298)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办、中心小学要安排专人及时对接督查组联络人,切实做好督查准备,按照督查组要求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督查组联络员,负责协调督查相关事宜,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任务。各督查组按照《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指标体系》《临潼区街道社区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对各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学点(含示范点)进行打分,及时汇总并形成督查总结。

联系人:李红梅 电话:13992867293

附件:《临潼区街道社区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docx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