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发〔2022〕32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分局、秦保局、统计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以及《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方案》,结合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确定临潼区为省级试点县(区),先行探索工作路径与方法,总结试点经验。现就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是国家今年部署的一项全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临潼区作为省级试点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配合做好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求提供现有数据支撑,确保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数据汇交和成果上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试点先行,加强协作

在综合考虑区域资源、任务量、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临潼区为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试点县(区),由省级技术指导单位统筹推进区域内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通过此次试点工作,探索不同工作模式和尺度下的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技术与方法,构建园地、林地、草地质量等级体系,总结工作实践,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严把质量、确保实效

各部门应加强数据管理,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数据真实、可靠,促进试点工作见效率、见质量、见实效,确保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西安市临潼区园地、林地、草地分

等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先行探索工作路径与方法,总结试点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园、林、草地资源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是自然资源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的重要支撑。自然资源分等定级是贯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有偿使用要求的重要抓手。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质量分布基本情况,是科学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评估体系,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标准,制订规范。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方案》,严格遵循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结合试点经验,制订省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技术手册,保证全省技术标准、数据资料统一。

(二)部门协作,统筹推进。资源规划部门与农业农村、林业等其他职能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实现基础数据共享,提高效率,减少重复。强化省、市、区级间的沟通协调,统筹工作进度安排,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三)上下衔接,成果可比。试点地区依据国家给定的园地、林地、草地分等相关指标,结合实际,确定园、林、草分等指标体系和不同分区分等因素分级标准及分值,分等因素属性值获取由省级和地方共同完成,形成具有可比性的等别成果。

三、试点目标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是自然资源部今年部署的一项全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遵循《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等规范标准,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探索路径和方法,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题,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并形成工作模式。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特色的临潼经验,供省内其他地区参考借鉴,为编制全省园、林、草地分等工作技术手册提供支撑,达到试点工作效果以及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园林草分等定级试点工作,成立区园林草分等定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养毅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马 翔 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凌重元 区水务局局长

刘军鹏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娟玲 区秦保局局长

王 战 区统计局局长

王 昱 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资源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秦保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全面贯彻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及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园林草分等定级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园林草分等定级试点工作,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做好配合,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现有基础数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规划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马翔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园林草分等定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区园林草分等定级试点工作调查,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

五、试点工作任务

临潼区园林草地分等试点工作思路:基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分析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图斑数量和分布特征,依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园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采用因素法,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试点工作。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一)组建工作组,编制临潼区园林草地分等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由技术单位制定我区园、林、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组建试点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对接、技术指导和数据审核工作。

(二)召开多部门座谈会,收集基础资料和数据

邀请省、市相关部门及我区农业、林业、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技术方案及现有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等工作,多途径多渠道收集基础资料,逐项梳理,进行数据格式转换和处理分析,讨论确定资料优先使用以及缺项数据获取途径及解决办法。

(三)组织专家研讨会,确定园林草地分等指标体系及权重

由技术单位负责,资源规划分局配合,依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园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论证确定园地、林地和草地分等指标体系、权重、等级划分标准及其分值。

(四)划分分等单元,开展外业补充调查

由技术单位负责,资源规划分局配合,采取图斑法划分分等单元,编制外业调查工作底图。针对获取困难数据和缺失数据资料,开展外业补充调查。研究探索外业补充调查技术要求及方法,明确样点布设要求,外业调查注意事项,完成需外业调查获取的分等指标属性数据的采集工作。

(五)内业数据处理,获取分等指标属性值

由技术单位负责,研究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因素量化处理方法,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各分等指标属性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分析。

(六)研究等别划分方法,完成等别测算及验证

由技术单位负责,资源规划分局配合,采用加权求和法计算各分等单元分值,研究园地、林地、草地等别划分方法,初步确定分等单元等别;开展等别验证,提出等别验证的方式方法。

(七)建立园、林、草地分等数据库,编制分等成果

由技术单位负责,资源规划分局配合,按照数据库建库要求,建立园地、林地和草地等别数据库,编制试点文字成果、数据表格成果、图件成果,按要求完成数据汇交等相关工作。

(八)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试点总结分析报告

由资源规划分局负责,结合我区试点工作情况,对工作组织、技术路线、数据处理、外业补充调查、数据建库等进行经验总结,形成我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试点总结分析报告。

(九)明确任务

区级各相关单位按照《临潼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资料收集清单》(附后),由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要求整理、收集各自相关资料。

六、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从2022年6月开始,8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准备阶段(6月1日-6月10日)

成立区园、林、草地分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试点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制定临潼区园、林、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全区基础资料数据,成立试点工作专班,建立微信工作群,安排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对接、技术指导和数据审核工作。

(二)资料整理及汇总分析(6月11日-6月30日)

由资源规划分局负责,组织农业、林业、气象等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收集基础资料数据,对多源数据进行融合分析处理,剔除异常数据。对缺失数据提出具体处理办法,对于基础数据资料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或需要对资料进行准确性校核的区域,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及采样化验,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与核实,切实保证数据质量和现势性。

(三)分等指标体系构建与等别测算(7月1日-7月30日)

由技术单位负责,资源规划分局配合,根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等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确定临潼区园、林、草地分等必选和备选指标,建立分等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单元划分,构建分等基础数据库,获取各分等单元分类指标属性值,进行等别测算,完成分等结果统计分析。

(四)试点分等成果编制及审查(8月1日-8月30日)

由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在内业分等单元等别测算的基础上,按照部、省、市工作要求,编制临潼区园、林、草地分等文字报告、图件成果、数据成果以及试点总结报告,建立试点分等数据库。按程序将试点成果上报省厅,组织对形成的试点成果进行审查。

七、试点工作成果

试点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及资料汇编。

(一)文字成果

主要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试点总结报告。

工作报告:反映分等工作过程,包括工作目的、任务、工作依据、人员组成、工作进度、资料收集与整理、技术运用、经费开支、经验教训、问题与对策、分等成果应用建议等。

技术报告:包括区域概况,试点分等技术方法,包括分等参数、分等单元、分等指标及权重的确定方法,等别划分方法,分等成果检验与调整的方法与过程,等别结果的确定,其他需要说明的技术问题等;分等结果分析及成果应用。

试点总结报告:主要包括试点工作特色、试点分等技术思路及方法、特殊问题处理、工作经验总结及教训等内容。

(二)图件成果

具体包括中间成果图和最终成果图。其中,中间成果图为分等单元图等图件,最终成果图为等别分布图。

(三)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主要包括结果汇总表、数据库、其他相关成果数据表等。其中,数据库成果主要包括分等单元属性数据库、分等单元综合数据库、指标权重表、指标等级标准划分及其分值表、分等结果面积汇总表等。分等单元综合数据库用gdb格式存储。

八、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作为试点区,由资源规划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秦保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等多部门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和上下对口的原则,成立主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单位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完成好园、林、草分等试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市资源规划局做好试点工作组织安排、监督和指导、试点成果核查。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做好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数据处理分析、数据库建设以及试点成果编制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强化技术指导。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是自然资源部今年部署的一项全新工作,前期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和研究性,积极与省级成立专门的园地、林地、草地分等专家组对接,加强与省厅、市局以及试点省份的沟通交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四)落实工作经费。开展全省园、林、草分等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技术标准高,为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经省厅研究决定,试点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配套落实,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联系人:孙严,联系电话:18092893132)

附件:《临潼区园、林、草地分等定级资料收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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