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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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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15:30 来源: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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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推进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医疗服务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六)负责职业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政策、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二)负责来临的中央、省、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等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办公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书院街41号政府院内后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29—83812650

邮箱:wjj83812650@163.com

传真:8398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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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19 15:30 来源: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推进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医疗服务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六)负责职业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政策、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二)负责来临的中央、省、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等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办公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书院街41号政府院内后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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