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临潼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西安市临潼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56号)、《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陕西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7〕107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8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我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择优划定。突出粮食生产优势产区,综合考虑资源条件、农业基础设施、生产管理水平、集中连片面积等因素,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以及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择优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坚持科学规划、协同推进。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成果,科学确定划定标准,自上而下分解任务,各部门协同推进,以街办为单位精准落地,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做到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相符。
(三)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有效改善。
(四)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主经营的意愿,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鼓励群众发展粮食优质、高产、高效生产。
三、目标任务
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划定任务,划定地块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确化管理。到2018年底,全区共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70万亩,其中小麦40万亩、玉米30万亩;划定耕地面积50万亩(详见附件1);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
依托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按照统一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精准绘制各街办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数据,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最终形成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一张图”。同时,通过逐级数据收集、上图入库、建档立册、成果汇总等程序,建立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6月)。
1. 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5月)。依据《西安市临潼区农业统计年鉴》统计的粮食播种面积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因素,分解各街办划定任务(见附件1),编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规范工作流程。
2. 制定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2018年6月)。组织专家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考察学习,确保对划定内容、方法、技术规程的准确掌握,对于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的熟练操作。
(二)划定阶段(2018年6月- 10月)。
1. 基础资料收集(2018年6月-7月),基础资料实行多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收集。国土部门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国土、发改、农林等相关部门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农林部门提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形成的最新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文本、说明以及耕地质量等资料;上述资料收集后,交由临潼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 设备软件准备(2018年6月)。选定技术支撑单位,招标采购划定所需的软件、设施设备、第三方服务等。
3. 实地调查摸底(2018年6月-7月)。各街办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初步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边界、片块和整体分布。
4. 绘制工作底图(2018年7月-9月)。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形成的图件和数据等为基础,通过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查勘、面积量算、图面整饰、分布图编制等措施,形成完整体现街道区域图廓内外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素的图件。对划定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状况、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5. 公示公告(2018年9月)。公示公告实行两轮公示制,每轮公示不少于7天。各街办将所划定功能区的图件和说明形成公示公告材料,经街办、村组核实后,张榜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应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整理入档。
6. 成果入库(2018年9月-10月)。对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形成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和功能区要素等内容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
(三)检查验收汇总归档阶段(2018年10月-12月)。
1. 检查验收(2018年10月-11月)。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质量检查细则,采取区级自查验收、区级验收通过后报市级抽检的程序,开展数据资料和图件质量检查。区级按照划定面积100%的比例进行自查自验,市级按照各街办划定面积50%以上比例进行检查验收。
2. 建牌立界(2018年10月-11月)。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标识牌、界桩式样》要求,统一建立标识牌和界桩。
3. 数据汇总(2018年11月-12月)。按照数据库成果汇总要求,对划定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汇总,确保图件、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区农林、国土、发改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对数据库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汇总有关文档、电子数据等资料,报市农林委、市国土局和市发改委。
4. 归档管理(2018年12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临潼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农林、国土、发改、水务、财政、统计、金融、档案等部门及各街办为成员单位(见附件2),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积极配合第三方测绘公司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三)强化支撑保障。要统筹解决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人力、资金、技术和装备等要素资源,确定技术牵头单位,尽快制定本辖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并报送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严格考核评价。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街办于每月25日向区农林局报送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和划定成果(联系人:陈太春 电话:83812063)。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区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街办划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形成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政策导向和制度约束,促进划定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 西安市临潼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表附件1.docx
2. 西安市临潼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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