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7〕28号 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2017年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2017年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7年居民生活 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我区煤炭消费总量,着力解决用煤燃烧污染问题,对居民生活使用原煤的,出台补贴鼓励政策,全部改用电、液化气等方式进行替代,根据《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及《西安市2017年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及《西安市2017年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文明形象为目标,治理燃煤污染,推广清洁能源,营造居民生活新常态,大力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着力解决“治霾难”,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全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煤通过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大幅减少原煤消费。具体目标:

城镇地区。居民生活使用原煤的,全部改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2017年10月底实现全覆盖。

农村地区。农村居民生活使用原煤的,支持鼓励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2017年10月底前,平原区农村替代率达到70%,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30%以上;到2018年10月底前,平原区农村替代率实现全覆盖,山区农村替代率达到80%以上;到2019年10月底前,山区农村替代率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对全区居民生活使用原煤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为出台补贴鼓励政策提供准确依据。落实补贴鼓励措施,全部改用电、液化气等方式进行替代。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区政府决定成立临潼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文社副区长

成员:区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建住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供电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各街办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张峰兼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 区民政局:是全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政府补贴鼓励政策的制定出台;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监管、督导及考核。

  2. 区发改委:负责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外电网及天然气管道铺设改造项目核准批复工作。

3. 区财政局:配合制定出台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政府补贴鼓励政策及负责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政府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工作。

  4. 区物价局:负责优惠电价、气价政策落实工作。

5. 区建住局:负责项目实施审批工作及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天然气管道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立项和改造工作。

6. 环保分局: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7. 规划分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线路规划工作。

   8. 供电分公司:负责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电网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立项和改造工作。

9. 各街办: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各自辖区内居民生活使用原煤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各项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政府补贴鼓励政策的落实及政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保证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骤

  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2017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的时限要求,实施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前)。召开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明确各街办及相关单位职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5月1日至5月15日)。各街办完成辖区居民(包括辖区租住户)生活使用原煤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调查摸底相关数据情况及时上报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定改造方案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各街办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具体方案,明确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拟实施改造的社区(村)、居民家庭数量,改造的具体地点、项目内容和规模数量等情况明细。因地制宜、科学选定改造方式,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明确替代方式。同时,完成财政补贴预算,确定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任务量。

(四)补贴发放、具体改造阶段(2017年6月1日至9月15日)。各街办要在6月底前将补贴全部发放到位,9月中旬前完成居民家庭生活“煤改电、煤改气”改造工作。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区民政局将会同区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对各街办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实地督导,并逐一对各街办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评估。

(六)市级抽查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实地督导,并逐一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评估报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辖区及本单位的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并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每周、每月工作进展情况等报表、资料的报送。5月3日前,各街办及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组织机构及联络员报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电话:83873861-8018)。

(二)夯实工作责任,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街办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定性、定量、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六定”原则,将调查摸底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领导、单位、社区(村组)及责任人,确保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三)稳步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建立例会制度、月报告制度,各街办及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底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进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根据《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予以严肃问责。

(四)强化施工监管。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质量为先、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全程监督“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提高公众对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


附件:1、西安市临潼区**街办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

            2、西安市临潼区居民生活使用原煤情况调查摸底统计表

            3、西安市临潼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汇总表

            4、西安市临潼区居民生活“煤改电煤改气”周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