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临潼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西安市临潼区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按照《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6〕64号)《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字〔2017〕11号)要求,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
渭河新丰桥断面达到Ⅴ类水质;石川河入渭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临河、玉川河、三里河、沙河水质达到省考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工业水污染防治
1.强化“10+3”小企业整治。建立常态化执法督察机制,加强执法督察力度,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区经贸局、环保分局牵头。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区发改委配合,各街办、园区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街办、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2.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加快水污染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继续实行新(改、扩)建重点行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从源头控制或减少污染物产生。(环保分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发改委配合)
3.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我区2个园区(渭北工业组团、临渭经济协作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同时按“一园一档”要求分类分级建立台账。(环保分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4.加大执法力度。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环保分局牵头,公安分局配合)
(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1.城镇污水厂建设工作。落实《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十三五”规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2018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6%。同时,开展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试点工作,主要污染因子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区水务局牵头,环保分局、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018年,建成西安渭北工业区临潼现代工业组团污水处理与再生水项目(责任单位: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
2.截污、雨污分流工作。继续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相应措施。城镇新区建设、老区改造时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建设和投运。
区建住局、区水务局、新区管委会、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石川河、清河、临河、玉川河、三里河、五里河、沙河沿线辖区内截污、雨污分流改造工作。2018年,临河、三里河、玉川河3个重点河流沿线实现污水“全收集”。(区建住局牵头,规划分局、区建住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环保分局等部门配合)
3.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鉴别、定期排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管理台账,加强信息公开,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杜绝污水直排,提升城市水体环境质量。(区水务局牵头,区建住局、环保分局配合)
4.开展坑塘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并建立管理台账,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整治目标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建住局配合)
(三)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1.农村污水治理。全面落实《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暨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 2018年建成5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17年建成的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区水务局、环保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建住局配合。)
2.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区农林局牵头,环保分局配合)
3.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地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区农林局、牵头,区发改委、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工作。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果园示范推广环保技术模式,扩大有机肥推广面积。到2018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化肥利用率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不低于2017年水平。(区农林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区水务局、质监分局等部门配合)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建住局等部门配合)
2.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2018年,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市考指标要求。(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建住局等部门配合)
3.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合理建设水利工程,严格河道施工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加强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流域水量调度方案,保障重点水体重点区段生态基流。(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环保分局等部门配合)
4.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再生水管网铺设覆盖区域,水压满足用水需求的情况下,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保持在15%以上。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地铁基坑降水收集和再利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工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区水务局牵头,区建住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规划分局、区经贸局、环保分局配合)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包括饮用水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水质及用户龙头水质等3方面的饮用水安全状况。(环保分局、区水务局负责,区卫计委等部门配合)
完成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环保分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农林局负责,国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区卫计委等部门配合)
2.防治地下水污染。建立地下水监测点位日常监控体系,强化监测预警,每半年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域环境状况,对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开展修复试点工作。(环保分局牵头,国土分局、区水务局配合)
建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信息库,加快推进改造工作。(区经贸局、环保分局牵头,区安监局配合)
(六)加强环境管理
1.深入开展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排污许可,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管理。(环保分局牵头)
2.完善自动监测体系。推进水环境监测体系改革,加快全区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6月底前,完成全区重点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环保分局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街办、园区要落实河湖长制和“一河一策”治理计划,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各自年度方案,方案应对标水质目标,量化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区政府并抄送环保分局。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方案,并督导各街办、园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街办、园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解决突出的水污染问题,择优选取建设必要性强、可行性论证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对水质有较大幅度改善提升的水污染防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要根据水质目标和功能区划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和排放条件。区科技局要联合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相关技术研究,完善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加快各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要加大对新技术、高科技使用的奖励力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各街办、园区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要求,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各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环保分局报送上个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环保分局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区政府审核后于8日前报送市环保局。各街办、园区和区级有关部门于12月3日前编写年度自查报告报环保分局汇总,之后经区政府审核后于8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四)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区政府与有关街办、园区及区级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依据考核追究责任,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要约谈街办、园区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 1.临潼区重点河流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1.docx
2.临潼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及责任分解表附件2.docx
3.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及责任分解表附件3.docx
4.污水截污管网责任分解表附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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