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6〕83号 关于开展“十三五”期间扶贫、避灾及其他移民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移民搬迁摸底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要求我区统计上报2016-2020年扶贫、避灾及其他(工程和城镇建设、镇村改革)三类搬迁对象调查摸底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对象和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工作主要是摸清扶贫、避灾及其他类非建档立卡移民搬迁户底数,不包括区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搬迁对象。

(一)地灾户。生活在已纳入群测群防系统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措施难以达到有效防灾、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地区、需要避险搬迁的农户。其中对居住在威胁3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的农户应搬尽搬。

(二)洪灾户。主要指居住在山洪灾害频发且工程措施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农户。

(三)其他移民搬迁。生活在国家和省级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征迁范围及镇村改革需要搬迁的农户。

二、调查摸底工作要求

各相关街办和部门要加强与发改部门对接,掌握“十三五”期间项目计划底数,为开展摸底调查和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奠定基础。

(一)坚持标准。要对照各类搬迁对象的范围,标准和条件,严格审核,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对象纳入,不得将合格对象漏报,不得将同一户作为不同搬迁类型重复统计,切实做到一户不多、一户不少、一户不混。

(二)严格程序。要采取召开村民大会、个别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移民搬迁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消除搬迁群众思想顾虑。要采取户申请、组评议的办法,实施村初审、公示到街办复审、公示再到区相关部门审定和区政府审查,公示的“三审三公示”,确保对象准确。

(三)摸清情况。各街办要选派得力干部,逐村入户调查,摸清拟搬迁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收入状况、搬迁意愿,填写好《西安市非建档立卡移民搬迁对象入户调查表》(一式三份,区、街办、村各村一份)。调查干部要与搬迁户在旧房前合影,收集搬迁户在旧房前的合影照和家庭生活照。要将这些资料和照片统一收集到街办存档,做到一户一张表格、一组照片、一个搬迁方案、一套扶贫措施。调查干部必须亲自到户宣传摸底,填写收集资料,并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照相、谁负责。

(四)明确责任。坚持“条块结合、街办负责”的工作机制,调查摸底必须是街办干部在村组干部协助下直接开展,各街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入户摸底调查情况,负责填报本辖区的汇总表,做到所有栏目均要填写相应数据,不得留空白。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应只能进行审定。区农林局负责审定统计全区镇村改革需要搬迁的户数、人数;区发改委负责审定统计全区中省重点项目征迁范围需搬迁的户数、人数。区水务局负责审定统计全区受洪灾威胁严重区域内需搬迁的户数、人数;国土部门负责审定统计地灾搬迁的户数、人数。

(五)按时报送。各街办做好统计(附表2、3、4)汇总,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8日前,报相关部门审定;相关部门于7月13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国土分局汇总上报。

   

附件:1.临潼区避灾及其他搬迁对象入户调查表 附件1

         2.西安市2016-2020年度非建档立卡移民搬迁对象摸底汇总表  附件2

         3.街办对地灾类搬迁对象复审上报名册  附件3

     4.街办对洪灾类搬迁对象复审上报名册  附件4

     5.街办对镇村改革搬迁对象复审上报名册  附件5

     6.农林部门对镇村改革搬迁对象审定统计表  附件6

     7.国土部门对地灾搬迁对象审定统计表  附件7

     8.水务部门对洪灾搬迁对象审定统计表  附件8

     9.临潼区地质灾害隐患点(30户以下)汇总表  附件9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联系人:魏涛    电话:82382623)